为进一步推进我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北京分院(京区党委)的要求和部署,12月31日上午,我所在A座503会议室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所长顾行发、党委书记赵忠明与我所14个研究室和4个机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先后在签字仪式上发表讲话。


党委书记赵忠明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事关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的问题,任务严峻,意义重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加强我所干部队伍建设和确保知识创新工程的顺利推进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中央、院党组和北京分院(京区党委)的要求,切实做好、稳步推进我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赵忠明指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实处的一种有效的形式。通过签订责任书,能够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所内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做好所在部门及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赵忠明指出,根据过去发生的案件来看,科学院系统容易在基建、企业投资、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八个方面出现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问题,出现私签假合同、虚领劳务费和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这些问题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要通过增强防范意识、完善工作制度、严格相关程序来防止类似案件在我所发生。
所长顾行发在讲话中对加强我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涵,明确自身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党风建设,二是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是党委的工作,也是所行政班子的工作,党委书记和所长都是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们的非党员干部,不能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党的工作,与自己无关。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明确行动底线,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在工作中要注意遵循程序和规章制度。机关职能部门要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报销、出差、会议、采购方面的制度,整理成册,晓谕全所执行。有了制度要严格执行,并形成习惯。

恰值岁末年终之际,顾行发所长也向各部门负责人一年来付出的辛苦劳动、为遥感所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对所领导班子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