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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09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欢迎具有相应研究工作基础和能力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并且同年只能申请本联合基金1项。
2.本联合基金项目作为专项计入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范围。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含参加)和承担(含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面上项目或重点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项目〔除项目执行期在12个月(含)以内及特殊说明的外〕以及本联合基金项目的总数不超过3项。
3.请申请人在本通告发布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从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
4.申请报送日期为2009年4月20-24日,24日16时截止。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必须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一致。
5. 请各科室申请人在申请截至日期前将2份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交到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科院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09项目指南
联系人:朱艳 64879458
科技处
2009.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