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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中俄政府间合作项目的通知
2007/12/26 | 编辑: | 【 】【关闭
转发关于申报中俄政府间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中俄政府间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将于2007年8月在俄罗斯召开。届时,双方将商定2007-2008年中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计划。现将申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拟申报项目应符合中俄双方确定的科技合作优先领域:能源、纳米技术、卫生、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信息和通讯系统、新材料、农业技术、新型交通系统、现代机械制造、生物技术、海洋研究、安全和反恐。
2. 项目申报单位须填写“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用中俄文分别填写相应内容,表格样式见附件)。填写中文申请表时请注意:若该项目同时正在申请我部组织的“国际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国科发计字[2007]267号文件,相关通知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请在申请表“曾列入何种科技计划”栏中注明。
3. 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由推荐部门正式行文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项目推荐部门是指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中央级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项目。
4. 正式行文同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邮箱地址见下文)。邮件主题请注明“中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报”。
5. 请项目申报单位通知俄方合作伙伴同时向本国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以便双方讨论项目计划时因共同的合作意愿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6. 所有申报项目将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上讨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项目将列入会议议定书。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在会议结束后正式向项目推荐部门行文通知列入议定书的项目清单。
7.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13日。
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沈晓莉 周宇
电话:010-58881372 58881371  传真:010-58881374
E-mail:2007.shen@gamil.com

附件:1.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中文)
2. 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申请表(俄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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