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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项目的通知
2007/12/26 | 编辑: | 【 】【关闭
关于征集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项目的通知 
作者:转自科技部网站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5年6月21日在越南河内签署的《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六次会议议定书》,经中越两国科技部协商,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07年底在中国举行。会议将回顾联委会第六次会议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讨论并确定2007-2009年度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短期交流项目和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

  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根据《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项目申报指南》(附后),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请于2007年10月1日前正式函报我司。

  联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后,我司将以发文的形式将双方签署的《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议定书》及确定的合作项目正式通知各有关单位。

  联系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肖蔚、于磊
  电 话:010 - 58881341、58881340
  传 真:010 - 58881344
  EMAIL: xiaow@most.cn


  附件: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

中越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项目申报指南

(请认真阅读此文,不符合文中规定的项目申请将视为无效。)

  一、短期交流项目

  1、 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科研人员的交流,推动我技术和产品进入越南市场,引进越南的优良品种和资源。对于一般性的考察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

  2、 短期交流项目的执行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3、 项目所需费用按双方对等原则负担。中方出访团组的直航国际旅费以及在越南的食、宿和公杂费用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支付,个人出国零用费由各派出单位自理,越方负责提供在越期间的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越方来访团组的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的食、宿、公杂费用由越方自理,在华期间的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供。

  4、 请按照“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中、英)”(附1、2)的格式用标准A4纸打印填写,并于2007年10月1日前一式两份函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并将电子版发至:xiaow@most.cn

  5、 关于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申请理由”一项,请注意内外有别,不宜对外的内容,应只在中文申请表中填写。中英文项目申请表不可简单互译,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6、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汇总项目后,将根据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总体战略和思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统筹协调,并提交越方研究协商,最后报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通过。

  二、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

  1、 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中越两国的研究机构、大学、技术型企业及其他有兴趣的单位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就共同感兴趣并能使双方受益的课题开展至多不超过3年的合作研究与开发。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研究开发项目将优先考虑。

  2、 项目所需费用按双方对等原则负担。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对中方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合作交流费用的支持,主要用于双方人员往来的食、宿、交通及公杂费用的支出,中方项目执行单位须有配套的研究开发经费,并在中文申请表中具体说明研发经费的来源。

  3、 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应由中越双方执行单位协商后联合提出申请,分别报送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越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单方申报的项目将不予以考虑。

  4、 请按照“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中、英)”(附3、4)的格式用标准A4纸打印填写,并于2007年10月1日前一式两份函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并将电子版发至:xiaow@most.cn

   5、 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内外有别,不宜对外的内容,应只在中文申请表中填写。中英文项目申请表不可简单互译,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6、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汇总项目后,将组织对项目建议进行评估,根据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总体战略和思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提交越方协商研究,最后报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通过。

  7、 中越长期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评选要素:

  (1)双方研究水平
  (2)合作原因
  (3)项目给中越双方带来的益处
  (4)研究结果商品化的潜力
  (5)知识产权的使用和所有权
  (6)资金来源和预算
申请表见科技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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