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全所职工、学生医药费及子女统筹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16日上午。此后再发生2009年度的医药费,或因出差等原因未能及时报销医药费的人员,可以延期到2010年1月15日、18日上午报销。离退休职工增加2009年12月7日、8日上午和2010年1月5日、6日上午四次报销医药费的时间。请大家抓紧时间报销,过期一般不再办理2009年度职工、学生医药费及子女统筹医药费报销手续。
请大家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确实有事,可以委托他人帮助办理。
谢谢合作!
财务资产处、医务室
2009.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