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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中国科学院
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的通知
科发人教函字〔2009〕150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2010年度各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在确定本人符合相应的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的申请资格后,请选择合适的基金项目,每人限报一项。每个单位每个项目申报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
二、 2010年度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申请将通过“人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的进入方式为:登录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网站(http://www.caspe.ac.cn)--点击主页面右方“信息平台”栏目或直接点击“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图标即可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三、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及其所属或依托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仔细阅读“申报说明”(见“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主页面上),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
四、申请者应认真填写申请表,所属或依托单位须对个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后,各单位还需打印有关申请表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后盖章报院。
五、根据项目申报工作的进度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统一报送人事教育局人才处。具体申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人才处祝昊泉同志联系,电话:010-68597424,电子邮箱:hqzhu@cashq.ac.cn;如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技术疑难问题,请及时与网络负责人何志华联系,电话:010-82649069,13641085228,或与人才处黄慧靖同志联系,电话:010-68597404,电子邮箱:hjhuang@cashq.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有关项目及其相关管理和要求
请有意申请的我所职工、博士后按通知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将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务必于2009年10月28日前报送所人教处。
联系人:刘戈平, 电话:64889564, 邮箱:liugp@irsa.ac.cn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有关项目
及其相关管理和要求
一、项目类别与内容
(一)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国际会议项目
目的:进一步加强对我院科技人才的培养,使更多的学者有机会接触世界科技前沿,在国际环境中深造,拓展他们的科技视野,激发他们产生创新思想。
内容:资助30-35位我院优秀科技人员赴海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科技人员。优先选择从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科学和认知科学等交叉领域和资源环境领域的学者。参加国际会议的时间应在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期间。
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院支付学者在国外的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
(二)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访问学者项目
1.优秀女科学家专项
目的:加强对我院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培养力度,鼓励引导更多的女性从事自然科学工作,激励广大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我院知识创新工程做贡献。
内容:资助我院10位优秀女性青年科技工作者赴海外深造。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即出生于1969年及以后)以下的我院女性科技工作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进修单位应是与申请人及其所属单位有密切科研合作的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著名大学。留学期限为6个月,执行人应在批准计划执行年度派出。
经费:院将支付学者在国外的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1800美元)和往返国际旅费。
2.资源与生态环境人才专项
目的:加强对我院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使他们有机会在国际环境中深造,接触世界科技前沿,引进前瞻科学思想,开拓新兴学科领域。
内容:资助我院5位从事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人才赴海外深造。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出生于1974年及以后),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进修单位应是与申请人及其所属单位有密切科研合作的国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著名大学。留学期限为6个月,执行人应在批准计划执行年度派出。
经费:院支付学者在国外的生活费(每人每月1800-2000美元)和往返国际旅费。
(三)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项目
1.多学科交叉研究专项
目的:通过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短期回国工作和选派高水平科研人员赴外短期进修,加强学科间交叉与融合,激发创新思想,开拓科学研究新领域。
内容:资助海内外20位从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纳米科学和认知科学等交叉领域的学者,其研究方向应为国家急需的应用研究领域和国际新兴前沿学科的研究。其中:
⑴资助上述领域的10位海外华裔学者回国与相关领域研究所进行短期合作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级别)及其以上职务,是已做出突出成就的海外科学家或技术专家。工作期限以3-4个月为宜。
⑵资助上述领域的10位我院中青年科研骨干赴海外与相关领域知名研究单位或大学进行短期合作研究。申请人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科技人员。工作期限以3-4个月为宜。
经费:10万人民币/人,50%作为生活补贴,50%作为科研经费。
2.一般项目
目的:加强我院科技人才同世界科学家的联系与交流,建立海内外专家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使之逐步成为我院吸引海外人才的有效方式。
内容:资助旅居国外的华裔学者回国与研究所进行短期科学研究合作,申请者必须是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尚在国外科研一线工作的、具有助理教授及其以上职务的华裔学者或技术专家。本项目的合作研究方向应以国家急需的应用研究领域和新兴前沿学科的研究与开发为重点确定研究课题。工作期限以2-3个月为宜。每年资助70人月。
经费:每人每月7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补贴。
(四)中国科学院王宽诚人才工作奖励基金
1.中国科学院王宽诚西部学者突出贡献奖
目的:鼓励我院西部研究所的青年科技人才扎根西部,引导他们更好地为科技事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内容:奖励扎根西部、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西部学者。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已在西部地区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周岁(含45周岁,即出生于1964年及以后)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奖励只能以研究所推荐的形式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且每个研究所限推荐2名。奖励20人,获奖者要求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除享受荣誉外,在获奖后的5年中,每年获得绩效奖励津贴1万元。
经费:每人5万元奖金,作为工作奖励津贴。
2.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
目的:加强对青年人才创新业绩的褒奖,鼓励他们为科技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和才智。
内容:奖励具有良好的潜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即出生于1974年及以后)以下,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并受聘于副研(含副研)以下科研岗位。奖励50人,获奖后要求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获奖者除享受荣誉外,将在获奖后的5年中,每年获得绩效奖励津贴1万元。
经费:每人5万元奖金,作为工作奖励津贴。
3.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2009年度)
目的:加强我院博士后队伍的建设,增强我院对青年人才的吸引力。
内容:奖励50位在站优秀博士后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申请者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于2008年10月30日(含当日)之后进站的博士后,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读博士学位期间学业优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申请者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具有先进性或创新性,应是前沿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项目或具有重要应用价值或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项目。获奖者除享受荣誉外,将在获奖当年及之后的1年中,每年获得绩效奖励津贴1万元。
经费:每人2万元奖金,作为工作奖励津贴。
二、项目执行与管理
1.获国际会议项目资助,参加或举办国际会议的科技人员及单位应遵守我院有关外事纪律,按期执行项目。派遣单位要帮助参加国际会议人员在出国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获高级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将纳入院公费出国留学计划管理,严格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不得自行修改计划或延长在国外的停留时间。遇事要就近向我使、领馆请示,按使、领馆和国内的决定行事。
3.获科研奖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执行人,应在项目批准的工作期间内全职到项目依托单位,按照与合作者既定的合作课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按期完成项目。
4.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获得者在以本次研究项目为内容撰写或发表论文、专著、学术报告或进行本项目科研成果鉴定时,必须以适当方式明确表示对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资助的谢意。(致谢的英文格式为:The author gratefully acknowledges the support of K.C.Wong Education Foundation, Hong Kong.)
5.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执行人在执行本次项目研究过程中,如获得发明专利,应视具体情况将其收益的30%-35%交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基金会将全部所得再用于此项奖励计划中。
6.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执行人在完成本次项目研究后,应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报告,经所属或依托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教育局。对逾期仍未提交总结的单位,将暂停对其新申报项目的评审。
7.未能按批准时间执行项目者,应及时向所属或依托单位提出更改、延期或取消项目的申请,所属或依托单位根据项目执行人的申请及时向人事教育局提交项目变更的申请报告,待批准后,按要求执行项目。
三、经费管理
1.王宽诚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各类项目经费,除用于培养人才的直接费用外,不得用于建造楼、堂、馆、所,购置仪器设备,印刷、出版等与培训人才无直接关系的用途。
2.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获得者及所属或依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王宽诚教育基金会的要求,合理使用和管理项目经费。所属或依托单位不得收取管理费。
3.获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若未能按期回国,将按要求如数退还部分或全部奖学金。
4.获王宽诚人才工作奖励基金资助的科研人员,若未能按照项目执行要求和执行时间完成项目,将按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奖金。其中获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项目资助的博士后由于各种原因被要求退站或自动退站且不能按期完成研究项目,需返还全部奖金。
5.获科研奖金项目资助的项目执行人在项目批准的工作期间内若未能全职到项目依托单位与合作者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或未能完成项目,将按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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