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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中央《 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8/12/02 | 编辑: | 【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研究所及院属单位:

根据《“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章程》的规定,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宗旨

举办“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为我国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弘扬他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拼搏奉献、开拓进取的奋斗精神,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高峰,争做自主创新先锋,为不断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审范围及条件

本奖授予在数理科学(含天文、力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科学、管理科学7个学科任一领域内有新的重大科研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6311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获奖者人数为数理科学2名,化学1名,生命科学3名,地球科学1名,信息科学2名,技术科学2名,管理科学1名。提名奖人数为7个学科各1名。

 

  三、评审机构

  1.聘请国内著名学术权威和海外著名华裔科学家担任顾问。

  2.成立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委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评审具体组织工作。

  3.成立由7个学科的中青年科学家组成的初审委员会,负责确定优秀申报者。成立由7个学科的著名科学家组成的复审委员会,负责确定被提名者。

4.初审和复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组委会邀请有关科学家组成。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分专家推荐、单位推荐和省级团委推荐三种方式。专家推荐需2位同学科正教授级专家推荐;单位推荐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省级团委推荐需经党组会议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并加盖公章。上述三种推荐方式均需提供500字左右书面推荐意见。

  2.申报者需从全国青联网(http://www.qinglian.org)上下载《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申报表》,并用中文填写。随表提供以下材料:①主要论著、专利等研究成果目录;②不超过10项代表性成果的引用、评价或应用情况;③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详细文字材料;④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如有科技成果被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需提供评估报告或证明;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工作彩照、生活彩照各5张。

  上述所有文字材料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0份。同时,申报者须提供以word格式保存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2张。

  32008125为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日。

  4.申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一旦发现剽窃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5.对未能获得正式提名的申报者,不退材料,不再复函。

 

  五、有关要求

  各省级团委、青联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研究所及院属单位要把评审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自主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根据评审条件,积极推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各省级团委、青联原则上每个学科至少应推报1名候选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各研究所及院属单位原则上至少应推报1名候选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及其他宣传手段广泛报道、宣传此项工作。要充分调动各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的积极性,拓宽渠道,积极举荐优秀人才,鼓励更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此奖,以扩大申报面,提高申报层次。

 

  联 系 人:团中央统战部科技与海外学人工作处 李雪梅 张小川 张博豪 

  联系电话:01085212260 85212250 85212680

  传  真:01085212680

  电子信箱:tzykejichu@126.com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

  邮  编:100051  

 

  附件:1.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评审组委会名单下载:20081202133051.doc

     2.第七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申报表(下载)下载:20081202133102.doc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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