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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医药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2008/11/18 | 编辑: | 【 】【关闭

2008年度全所职工、学生医药费及子女统筹医药费最后报销时间为2008121516日上午。此后再发生2008年度的医药费,或因出差等原因未能及时报销医药费的人员,可以延期到200911516日上午报销。离退休的人员增加20081258日上午和2009156日上午四次报销医药费的时间。请大家抓紧时间报销,过期一般不再办理2008年度职工、学生医药费及子女统筹医药费报销手续。

请大家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准备。如果确实有事,可以委托他人帮助办理。

谢谢合作!

财务资产处、医务室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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