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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职能

 

部门定位: 科技处是全所组织和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责定位是:科研计划与组织、科研管理与协调、联络与服务、学术交流、外事、质量、保密、网络工作等。

 

一、科研计划管理 

1)   根据国家和中科院有关科技政策,以我所学科发展的需要,协助所领导组织编制全所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   负责所里科技计划的制定、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

 

二、科研组织管理

1)   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争取和过程管理。

2)   组织研究所不同部门、研究室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与重大课题,申请科学基金。

3)   密切跟踪国内外与本所科研相关的项目招标、部门项目指南发布以及与项目设立相关的一切事宜。做好对外项目的争取工作。

4)   密切跟踪所里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领导反映,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项目财务预警。

5)   协助项目组做好项目的结题工作和成果的总结、归档。

6)   负责或协助所里对外对内的学术交流。

7)   充分发挥所内学术委员会、战略组等科研咨询机构的作用,提升遥感所的科研实力和对外争取项目的效率。

8)   负责ARP系统运行,完成各种科研报表的生成和统计工作,为所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科研信息。

 

三、科技档案成果管理:

1)   组织成果的评议与鉴定;

2)   负责成果登记、申报、报奖、成果推广应用与专利的申请;

3)   组织好科技成果的宣传与报导;

4)   建立科技成果档案;

5)   负责科技处日常文档的收发以及科研档案管理。

6)   负责全所保密工作管理与相关政策的执行、保密资格认证等。

7)   负责与科研相关资质的申请

8)   制定和落实我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9) 负责所文书档案、科技部分的预立卷及立卷工作

 

四、外事与行政管理

1)   负责或协助院、所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办理相关外事手续。

1)   负责或协助院、所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编制,做好院级和所级国际合作项目的争取和管理工作。

2)   协助院、所领导和科学家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3)   协助院、所领导,与人教处配合,做好出国人员(留学、进修、出访)以及高级访问学者的接待、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遥感所网络及中英文网站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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